伴随着小太监们有气无力的回答的是响彻东宫的咚咚声,谁能想到,这样的声音也和制作火药有巨大的关联呢?
在小太监们的身前,都放有一个小小的铜钵盂,铜钵盂里面的东西,烂烂的,根本就分辨不清楚在它们变成这副形态之前,它们的真身是什么样子的。
东宫里的小太监小宫女,本来因为随时都有可能返回长安的圣人天后忧心不已,李贤却不给他们多想的空闲,早就给他们找好了差事。
在这个铜钵盂里面,盛放的是麻薯的荆条,现在,小太监们要做的,就是把这些麻薯的荆条捣的越烂越好。
麻薯的荆条是很柔韧的,所以,如果不够细心,不够用力,就会让麻薯的荆条还保持原有的一个形态,那样的话,就根本不能使用了。
可千万不要小看这些麻薯的荆条,这可是李贤好不容易才找到的,理论上来说,若是有红薯的荆条是更好的。
但是,众所周知的是,在大唐,红薯这种便宜又好养活,还容易填饱肚皮的经济作物,还没有被引进。
虽然没有红薯,我们本土原产的“薯”类作物也还是有好多种的,麻薯也是可以凑合的。
“你们别再磨蹭了!”
“都快着点,一会还要拿去晾晒的!”都是一群不用小鞭子抽就不会努力干活的懒鬼。
李贤算是看出来了,之前用金钱开路的时候,他们干活是最卖力气的,果然是因为金钱的诱惑。
什么效忠,什么尽责,都是骗人的!
再看看现在,他们一个个的,都变成了懒鬼!
“殿下,这种东西,还需要晾晒的吗?”
来苏挑起来一根,嫌弃的很。
可怜的他,本来在大明宫过着清闲的日子,太子不到大明宫来办公,大明宫就等于是没有了主人的一座空荡荡的宫殿而已。
这里的太监宫女当然是合理合法的偷闲耍懒了,哪成想,好日子还没过几天,来苏竟然就被太子给叫到了东宫,还把如此没有技术含量的差事交给了他。
举着个铜杵,不停的捣啊捣的。
这和大蒜女有什么区别?
这是我们太监该干的差事吗?
一定是那一天在大明宫遇上了太子,这就把他给得罪了,才会被他抓来当差。
好命苦哦!
“当然要晾晒了!”
“你们快点,时间不多了,晾晒的不够干爽的话,就不能使用,你们可不要耽误时间!”
李贤在宫女太监的间隔当中走过,不时的指点几句,监督着他们,谁也别想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偷懒!
这可是制成火药包很重要的一环!
虽说不情不愿,但是,太子殿下交代的差事,奴婢们就是不满意,也只能老老实实的遵守。
更何况,就连来顺这样早有准备的人,都看不出,这种糊成一团的东西和谋反有什么关系。
那么,既然没有关系,就可以放下心来。
只要殿下不要天天都想着谋反的事,我们就可以安心了!
虽说偷懒是人生的常态,但是在太子殿下的两只眼睛监督之下,真的想要彻底摆烂,也是不可能的。
很快,就有几个人的成果获得了李贤的认可。
麻薯的荆条被捶打的纤维松散,根根分明。
“这就对了!”
“都铺到盘子上,放到廊芜那里晾着!”
李贤撸起了袖子,气势十足。
在他的指挥之下,小太监们迅速的行动起来,其实需要晾晒的东西也不多。
本来,麻薯的荆条就是细细长长的,被打散之后,分量就更加缩水了。
就算是把好几个人弄好的产物都摆放到小小的篾盘上,也是放不满的,成品太少。
李贤自己也可以把这些事都干好了。
但现在,咱是太子了,既然变成了太子,那架子就不一样了,必然要指挥着别人去干。
什么都自己动手,只会把奴婢们的脾气全都养起来,让他们变成大爷。
看着来顺那喜滋滋的表情,李贤也是得意的很。
这个小子,必定是以为他放弃了制作火药搞事的念头,在这里还美呢!
他哪里知道,等到把这些东西都晾晒完毕,火药包的制作才算是完成了最关键的一步!
什么什么?
看起来这么平平无奇的东西,甚至还有几分破烂的东西,竟然是决定火药包成败的关键?
它,究竟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?
猜~猜~看~
当然是引线了!
引线?
就这种东西?
能成吗?
不要怀疑自己的眼睛,这,就是事实!
而事实上,用晾干的麻薯荆条纤维制造易燃的引线,这样的技术并不是李贤从现代带过来的。
甚至,因为他是现代人,对于这种东西一开始并没有详细的认知,他要是有,早就使用棉絮了。
把棉絮搓成棉线,不是恰到好处吗?
可惜,唐时,棉花这种经济作物,也还没有引进,这个年代,人们穿的厚衣服,都是皮毛外套,又或者是把那些厚实的皮毛,放到布面里而已。
不要理所当然的将古代人说的布面里放的内衬就想象成是棉花,没有的,根本就没有的。
那么,没有棉絮,这个年代遍地可见的火折子,里面负责引燃的东西又是什么?
当然就是这种晾干了的麻薯荆条了!
疏松又易燃的麻薯荆条,完全可以作为火药和火种的介质,把它们紧密的联系在一起。
啧啧……
现在,就看老天爷的心情了!
李贤走出廊芜,抬头看天,好啊!
秋高气爽,好一个大晴天!
这样一来,只要有两天,只要两天,这个东西就可以派上用场了!
几路人马各忙各的,宫外,有些人也在紧锣密鼓的活动当中,可一点都没有闲着!
万年县中,北城的各大里坊当中,一架豪华的油壁车,正在街道之间穿梭。
它在这一家门前停一停,又在那一家门前停一停,不时有人从马车里跳出来,不一会,又跳了上去。
每一家被他光临的主家,无一不是豪门大户,非富即贵,又富又贵。
这样高门大户的主宰,大约都是当官的吧!
尤其又是出现在万年县的北城,距离皇城最近的一个高端地段,能够在这里置地居住的人,怎么可能有等闲之辈呢?
是谁,会这样频繁的往来这样的家庭?
是谁,进得去还能出的来?
不会是……
王勃,王子安吧!
蠢材啊!
都说了不让他联系朝廷大臣了,他为什么就是不肯听?带上这些人,对于太子的大事,能有什么好处?
只会拖后腿而已!
眼看着这架马车又钻进了崇仁坊,不一会,就找到了目标,毫不起眼的大门口,甚至门梁上还挂着几串咸鱼。
看起来和之前的那些高门大户形成了鲜明的对比,仿佛根本就不是一个档次上的。
这位身穿紫袍的奇怪的人,又再次跳下了车,不一会又钻了出来,就在他将要腿脚利落的再次跳上车的那一刻,忽然脚下一滑,差点就跌了下来!
“阿叔,你慢点!”
那人差点就摔了,就在这电光火石之间,突然一只大手,从车上伸出,用力一拽,就给他拉住了,有了这只手维持平衡,很快,那人就站稳了身子。
“这也太悬了!”
“要不是你,老夫就要丢人了!”
老夫?
叔父?
这都是什么?
王勃才二十五岁,再怎么早熟也不至于称呼自己老夫吧!
再说,他哪里来的侄子?
他才几岁?
难道是人小辈大,已经是可以做爹的辈分了?
幸亏只是虚惊一场,要不然,老夫的大业可就要中道崩殂了!
“你还看着做什么?”
“还不赶快把我拉上去?”
虽说那车上的人拉了那人一把,但是呢,却也并没有把他拉上车,而是让他不尴不尬,不当不正的就挂在半空中。
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。
明明是叔父,年纪也不小了。
被训了几句,车上的那个年轻人才笑嘻嘻的把叔父给拉上了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