虽然早已知晓这里有高且陡峭的台阶,但没想到阶梯密布的程度如此夸张,攀登过程堪称严峻挑战,不禁让人联想起荼无乐曾有一天内往返的经历。
“咳咳……连小孩子都能爬上去,我们肯定也能行,加油!”我鼓励道。
“加油,冲冲冲!”李雪也斗志昂扬。
我体贴地提醒她:“如果实在爬不动,不用勉强,可以在车里等我。”
李雪毫不在乎地回应:“小事一桩,还难不倒我。别磨蹭了,不是说要在天黑前登顶吗?”
审视地形后,我意识到之前对时间的估计过于乐观,能在晚上八点前登顶已属不易,但那时候恐怕有些晚,不太吉利,容易引发不必要的麻烦。
不过,攀登速度是可以调整的,只要我能加快步伐,还是有可能按时到达山顶。只是担忧李雪体力是否能跟上。
我暗自决定若有必要,便背着李雪登顶,无论如何也要在八点前登上山顶。
起初,我们俩的登山速度尚能保持一致,都很迅速。但随着时间推移,我们的速度逐渐减慢,腿部也开始感到不适。我尚且如此,李雪的状态自然也不会好到哪里去。
“哎呀,没事住那么高干什么,就不怕被雷第一个劈了吗?”李雪抱怨着。
话音刚落,就听见“轰”的一声巨响从山顶方向传来,一道火光划过夜空,让人不禁猜测是不是荼家的人遭遇了雷击。
我和李雪对视一眼,彼此会心一笑,毕竟只要雷电没劈到我们自己头上,其他人遭遇的事与我们何干呢。
经过整整三个小时的攀爬,即便以我顽强的体魄,此刻也感觉双腿如灌铅般沉重,步伐愈发不稳。
然而让我惊讶的是,李雪的状态比我好多了,她始终紧随我身后一步,我休息她也休息,我补充能量她也补充,全程未曾听到她有任何抱怨或表现出力竭的模样。
她的体能竟然比我更好,这让我有些难以置信。
我伸出手:“把你的手给我看看。”
身为“主人”,我一发令,她便会无条件服从。尽管有些不情愿,她还是把手伸出来,同时警惕地说:“不准乱摸,只是看一下就好。”
我握住她那双白皙柔嫩的小手,虽然表面并无异常,但仔细一摸便发现了端倪:她的手掌相比手背明显更加坚韧,有许多老茧,甚至比我的还要厚重。
当我指出她手上的老茧时,她无奈地说:“我以前可能是医生吧,经常握手术刀,手上有点老茧很正常。”
我接着建议:“找个时间去角质护理一下,你看你的手比我这个大老爷们还……”
她不满地抽回手,瞪了我一眼:“主人管得真多。”
我尴尬地咳嗽一声:“别叫我主人了,我可没想当你主人,叫我小六就好。”
她冷淡地回应:“变异程序不允许那样称呼你。”
这让我颇为恼火,但现在不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候,只能暂时搁置,以后有机会再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