确切的说,给奄奄一息的“黎明帮”以最后的致命一击的,其实是赵阳的一句讽刺:“你们跟着王群混,能混出个啥来?难道还想把那个破五金商店,开城全市连锁不成?”
当我听到这句话时,立刻便生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,如果可以重生的话,我一定会在“黎明帮”的五金商店刚开业的时候,找到王群,对他发出诚挚地邀请:“以后跟我混!条件是我将给你提供源源不断的客户。助你把五金商店,开成‘全市连锁’!”
或许,他们真有过这个想法。
只是,他们并没有这个资源。
但是,我有。
因为我的妈妈,是当时全市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采买部主管。
我很有商业天赋,也很会利用资源。
可惜,至今我也没能成为一个伟大的商人。
因为我的全部精力,全都花在了弥补童年“缺失”的过程里。
在那顿有诸多“前辈”现身说法的“和解宴”中,我虽没能幡然悔悟,从此走向人间正道。倒也确实是对“混社会”一事,没了初起时的向往。
只因我亲眼看到了,在现在的社会,没有靠山与背景,全凭一腔孤勇瞎胡混的结果,不外乎三个:
一是像王群那样,开一个小店,偶尔欺负欺负无知的孩子们;
二是像“王头”那样,折戟沉沙,退出江湖,重新做人;
三是像“大建”那样,案前伏法,锒铛入狱,悔恨度日。
或许还会有第四个,被人打死或者打伤,成了别人“上位”的筹码。
一切只因,时代变了。
其实有没有这顿“和解宴”,当时我也没什么精力,再去吃这碗“江湖的饭”。
因为当时的我,正在与丽娜热恋。
四年了,我终于与丽娜在一起了。
起因,是食堂的一次偶遇。
我在无意间,看见了角落里独自进餐的丽娜。
与小狼在一起时,我便彻底与她断了来往。
自打回读以后,我更是没了她的半点消息。
那不经意的一瞥,已是许久未见。
是我发现了她,她并未发现我。
鬼使神差间,我便安排了一个小弟,给她送了一瓶“脉动”。
趁其不备,放下就走。
一连三天,皆是如此。
当时的我,虽然已经有了渣男的潜质,但渣的尚不够彻底。
还做不到像大帝那般,一面与阿雯爱到痴狂,一面在外野花不断。
虽然,我很会演戏。
但我的戏路,却是很窄。
比如感情的戏,我就驾驭不来。
那时的我,同一段时间里,只能与一人交往。
即便是现在,我也是一个道德感极强的渣男。
当我想给的付出,满足不了那些女人们想要的快乐时,便会触发促使我离开的底线。
换句话说,你有想要一切的权力,前提是我想给。
如果你要了我不想给的东西,那对不起,再见。最近转码严重,让我们更有动力,更新更快,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。谢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