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天铭 作品

第五十四章 葡萄(第2页)

 在我听来,她那些话的意思,翻译过来,无非就是:“你没见过世面!你丢人现眼!你不配吃这么贵的葡萄!”

 当我这样想了以后,便强行止住了咳嗽。

 就算我的脸,已经憋的通红。

 而且,我再也没有看过那些葡萄一眼。

 只在心底,升出了一种,想要快点的离开那里的感觉。

 与我初闻妈妈病了之后,迫切着想要去到那里时的感觉,一样的强烈。

 又待了没多久,见我也始终都没有什么话说,妈妈便下达了逐客令。

 临走之前,我看见妈妈递给奶奶一张百元大钞。

 奶奶接过钱后,什么也没说,直接就揣进了兜里。

 当她牵着我的手,刚一迈出妈妈的病房时,我又开始后悔了。

 后悔刚才只顾着吃葡萄了,都没有好好的看一看妈妈。

 后悔没有告诉妈妈,我其实真的很想她。

 但我又有些安心,因为在她唠叨我的时候,底气似乎很足。

 听起来,似乎病的没有那么严重。

 玫瑰香的余味,陪伴了我当晚的入睡。

 爸爸死后没有多久,妈妈的生活水平,便如坐了火箭般,飞速地提高了起来。

 二十二块钱一斤的葡萄,她都可以消费的起了。

 那个时候的她,已经开始给我的大舅打工了。

 而我的大舅,是我们那个城市中,最早的一批开发商。

 从某种意义上来讲,也可以说是第一个开发商。

 妈妈被无罪释放后不久,便找到了我的大舅。

 她是这样说的:“大哥,我想跟你干一段时间。你要是觉得我行,你就把我留下来,我继续跟你干。你要是觉得我不行,或者我自己觉得我干不了,那我立刻就走。”

 就是这样一句话后,妈妈便辅佐着大舅,一干就是三十年。

 俩人一个主内,一个主外。

 一路上披荆斩棘,配合无间。

 也曾站到过顶点,也曾坠入过深渊。

 也曾东山再起,也想完美收官。

 如今,他们都老了。

 均已刀枪入库,马放南山。

 再回首往事时,才赫然发现,一切不过是过眼云烟。

 其实妈妈一直就是一个女强人,只是家庭给了她太多的拖累。

 可当女强人终于也老了,干不动了。

 在医院中孤单地与病魔抗争的时候,才忽然发现,能支撑她的,只剩下了她的家庭。

 但那个时候的我,也已人到中年。

 而当时的我,还是只有七岁。

 当妈妈已经可以吃的起,二十二块钱一斤的葡萄时,我还在为了一个两块钱的转笔刀,被爷爷拿腰带狠狠地抽。

 是的,从小到大,我一共只挨过两次真正意义上的揍。

 两次的“凶器”,全是腰带。

 一次是我的爸爸,它改变了我的人生观,最终让我学会了说谎。

 一次就是我的爷爷,它改变了我的价值观,最终让我学会了珍惜。

 我喜欢一切和艺术有关的东西,比如画画。

 三年级的时候,班级开始流行起,用蜡笔作画。

 喜欢渣男的假面人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