永道信息凯歌 作品

第2章 山娃童年7(第2页)

 “那你想怎么办呢?其他无用的话少说!”法官问着和提示着贾氏。

 “他们要不给,就让他们搬出去,房子是我和老伴盖的,留给我养老,不用他们负担生活费了,活着不用养,死了也不用葬。”这次贾氏好像冷静下来,思维也好多了。接着法官又问被告赵高和她的妻子,有何意见?

 梁英不等赵高说话,先开了腔儿:“当初分家就不合理,赵高名义是个大学生,可是窝在庄稼地里,哪来的钱那?我们的生活还缺东少西呢!我的二弟在外当了军官,有钱有势的,还用我们供养他妈?”不等他说完,底下观众席上一片哗然,嘘声四起。

 “肃静!肃静!”“当!当!”两下锤声和法官的吆喝声,使大厅又安静了下来。

 “那你们作为儿女的,也不能因为自己的困难,就不抚养母亲了?”

 “等我们好过了,会供养的!需要时间。”赵高搭了言。

 “不行,不用他们供养了,搬出去吧!我省心。。。”贾氏当人不让。

 最后,法官宣布休厅10分钟,合议庭进行双方调节,然后宣布结果。通过向双方做工作,最后达成了一致意见。十分钟过后,当庭宣布判决结果:

 原告贾氏状告儿子赵高和儿媳梁英索要抚养费一案,经双方同意调节,达成大体意见,经法律调停判决如下:

 一、赵高和梁英自愿搬出,把房子留给母亲抵顶抚养费和供养品,今后不再抚养。

 二、现有老母猪一头,大缸一口,留作母亲养老送终费用。

 三、今后赵高与妻子不再供养生活费用和物品,也不用负担将来母亲去世的丧葬费用。活着不养,死了不葬。

 四、从今日起,限期三天之内,赵高一家搬出,把房子、老母猪和大缸留给母亲贾氏。

 现在宣布:“开庭结束!”法官振振有辞的宣读完《判决书》,让原、被告双方签字或按上手印,每人一份。就这样,又一场纷争结束了。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