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2章(第2页)

 她那些首饰珠宝,有些被变卖,有些用来讨好娘家。 

 娘家打算让她改嫁一个乡下老地主,李夫人不愿,却也没有别的出路。 

 李章盛的手没好,拿不了东西,连照顾自己的日常起居都做不到,每日只会关在房里哭骂咒怨。 

 大夫来看过一次他的伤势,说照这样下去,李章盛这双手得废了。 

 做不了读书人,也干不了活计。 

 凤姨娘没有娘家,但是依然有美貌姿色,攀上了浔州一个富商,换了一户人家做妾。 

 李韶儿不能跟着姨娘去,只能被寄养在李琼的姑奶奶家中。 

 李姑奶奶家中并不富裕,也不打算再送李韶儿去书院念书。 

 七八岁的女孩子,能在家里帮着烧火做饭打杂了,养个几年,给她找个人家就算仁至义尽了。 

 “凭什么?!” 

 “我做不来这些活,我要去书院。” 

 李韶儿在哭闹着要去书院,不肯干活,还把厨房里的碗盆给摔了。 

 李姑奶奶可不惯着她,扬手一巴掌把李韶儿扇倒在灶边,指着她鼻子骂: 

 “你个小贱种,姑奶奶收留你是看着我那大侄子的面子,你再敢闹,明儿就把你卖到醉春院去!” 

 “去把地上收拾了,没收完别想吃饭!” 

 李韶儿挨了打,身边无人撑腰,又听姑奶奶说卖到醉春院。 

 她吓得浑身哆嗦。 

 她虽小,但也听人说过,醉春院是吃女人不吐骨头的地儿,进去就完了。 

 李韶儿脸色惨白地收拾厨房里的碎片,之后又被支使着抱柴烧火。 

 她从未做过这些活,做得不好便被姑奶奶劈头盖脸地骂。 

 第二日早上,她还得去倒夜香。 

 她提着桶出门,没走几步竟遇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