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人坐下吃饭,期间都没有再说话,而那门口的护卫却不知去向,或许就藏在某一处守着呢。
任荣长在地里干了一天活,吃的就多了。
饭桌前,宋九明显看到晋王尽给她傻夫君夹菜,许是她炒的兔肉好吃,有半盘兔肉是夹到她家傻夫君碗中的。
而她家傻夫君却像是习惯了晋王的照顾,就在宋九心头起伏不定时,她家傻夫君把兔肉上的皮去了,骨头剔了,将肉转眼送到了宋九的碗中。
一块就算了,基本他师父给他夹的,他把不好的部分吃了,好的部分都给宋九留了出来。
宋九惊惊颤颤地吃着,对面的人已经直接放下了筷子。
“长儿,你不爱吃肉么?不吃肉的孩子长不高。”
晋王的话语中明显的带着责备,宋九能听出来,这是在责备她呢,她不动声色的看去一眼,赶紧将碗里的肉往丈夫碗中夹。
“师父,我爱吃肉的,但是我媳妇更爱吃,我给她留着。”
唉,这话说的,能听到心声的宋九差一点儿掉了筷子。
终于一顿饭吃完,宋九被叫到跟前,晋王看了她一眼,问道:“听说任家二哥的案子是你出的主意写下的状纸?”
能看前朝案例孤本的女子,倒有些不同的,看来这消息不假了。
宋九点头,壮着胆子,宋九顺势将戏楼伙计告诉她陈老爷杀了莫大夫夺了铺子的事说了。
一铺卖两人,还栽赃到她二哥身上,并说这桩案子与前朝的某桩案子相似,她才这么写的状纸。
或许晋王能帮帮任家,看在她家傻夫君的份上,那样二哥就有机会了。
宋九说话条理清晰,晋王越发另眼相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