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些去京城审批的事情,也得汉东省的同志和江州市的同志一起过去。
事后,祁同伟站在荒岛的石头上面,看着波涛滚滚的东海,顿生豪气,但是身份太高,要是学猿猴那样嚎叫就不懂规矩了,只能下了石头,重新回到船上往回开。
后续一系列细节的谈判不谈,祁同伟基本没关注,反正几天内是不会出什么结果的,还得两三轮拉扯之后,由赵立春或者吴省长主动跟牛市长联系确定大方向,才能进一步谈下去,预计最少还要一两个月才能确定合作方式,明年春节之后,才会正式忙起来,那时候应该需要真正建立管委会了。
另一边,祁同伟此时的本职工作遇到了麻烦。
时间回到半个多月前,这件事情是十一月下旬的时候开始的,市公安局办公室,祁同伟看着手上转来的公安部考核文件,眉头皱了起来。
(公安机关考核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试点文件)
祁同伟一目十行看了下去,前面几页都是日常文件,啥啥啥领导重视,啥啥啥指导规定,反正一大堆屁话,祁同伟一阵心烦,看来是孙常务他们出手了。
试点两个字就说明了很多事情,祁同伟并不怕在工作上做成绩迎接考核,但是明摆着人家专门量身定制的考核工作,就算在底下做得再好,到时候人家在上面硬是扣分,那也是十分恶心人的,只要几年考核分数不好,祁同伟接下来在部里就很难说上话了。
李伟研究了很久,直接在对面解释起来。
“质量考核分为五大块,
(一)在办理刑事案件中的执法情况;
(二)在办理治安案件和行政案件中的执法情况;
(三)在行政管理中的执法情况;
(四)在办理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、国家赔偿案件以及控告申诉案件中的执法情况;
(五)内部执法监督工作和民警执法违法情况。
可以说基本囊括了大部分执法情况,如果认真执行下来,搞不好工作量会增加很多。
第二部分是基本要求,也是比较假大空的指导性意见。
(一)依法受理案件,如实立案;
(二)执法主体合法,符合管辖范围规定,无越权办案的情形;
(三)案件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充分;
(四)调查取证合法、及时、客观、全面,无篡改、伪造、隐瞒、毁灭证据以及因故意或者严重过失导致案件证据无法取得等情形;
(五)定性及适用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准确,量处适当,无违法撤销案件、升格或降格处理,以及应当处罚而不予处罚、不应当处罚而予以处罚等情形;
(六)适用强制措施、侦查措施、调查措施法律手续完备,程序合法;
(七)法律文书规范、完备,案卷装订规范。”